|
人口、就业和人民生活
计划生育工作成效显著。全省进一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坚持计划生育“三不变”,加大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力度,开展计划生育专项治理,全省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均有所下降。据人口抽样调查,人口出生率由上年的18.48‰下降到17.26‰,人口死亡率由上年的5.56‰下降为5.23‰,人口自然增长率由上年的12.92‰下降到12.03‰。据调查结果推算,年末常住人口为761.9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11万人。
全部单位从业人员 81.8万人,比上年下降3.2%,其中年末职工人数达80.7万人,下降3.1%。 城乡居民生活继续得到改善。职工年平均工资
6647元,比上年增长6.4%,扣除价格下降因素,实际增长8.2%。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338元,比上年增长10.0%,扣除价格下降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11.0%。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2775元,比上年增长7.8%,扣除价格下降因素,实际增长10.8%。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居住面积14.41平方米,增加0.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居住面积21.8平方米,增加0.6平方米。城市基础设施、环保设施得到加强,净化、亮化、美化、绿化工程有较大进展。
农村扶贫攻坚力度加大,成效明显。年内,省政府决定将联手扶贫单位由原来的89个增加到141个,扶持贫困乡镇47个,累计投入联手扶贫资金6894.9万元。农村解决饮水难、行路难的力度加快。全年解决10.4万人饮水难,9.5万人行路难问题。全年又有2.1万户约10万人基本解决温饱问题。狠抓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农村生活用电从10月1日起降到每千瓦时0.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