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东湖街心公园一角。 记者 李幸璜 摄 | 建设部12月27日宣布,授予海口市、烟台市、扬州市3个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授予“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建设”、“贵州省贵阳市南明河综合治理”等29个项目“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据建设部城建司司长李东序介绍,今年对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或因拆迁引起大量群众上访事件的项目一票否决。2004年有3个项目因为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被否决。
李东序说,2004年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城市有6个,申报“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有56个项目。
李东序说,“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反映城市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的总体成就,表彰对象是城市人民政府;“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反映获奖者在改善人居环境工作的某个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表彰对象是城镇政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中国人居环境奖”采取申报制,每年评选一次。
自2001年以来,先后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城市有:深圳、大连、杭州、石河子、南宁、青岛、厦门、三亚、海口、烟台、扬州。(杜宇 周之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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